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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

   园艺科学与工程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规定

为充分发挥资源优势,提高使用效益,根据学校实验室开放工作管理办法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制定本管理办法。

一、基本原则

1.实验教学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衡量办学水平的关键指标,加强实验室开放管理工作,规范各项具体工作内容,有利于为培养人才、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提供更好的服务。

2.实验室是学生创新活动的重要场所,实验室开放是教学改革的重要内容,所有实验逐步都要实现开放。

3.指导教师要加强对实验的指导,突出特点、积极创新,不断提高使用效益。

二、开放的实验室名称、内容

1.实验室名称:

园艺植物栽培实验室

园艺植物育种试验室

观赏园艺实验室

园艺环境工程实验室

茶学实验室

所有仪器分析室

2.内容:

(一)科学研究型:实验室结合教师科学研究内容,吸收部分优秀本科生进入实验室参与教师的科学研究活动。

(二)科技活动型:学生申请开展创新、研究项目及小发明、小制作、小论文等科技活动,或进行软件开发、课件制作、网页设计、网站建设等。

(三)自主实验型:学生根据自身兴趣开展教学计划以外的其它综合性、设计性、创新性实验。

(四)开放服务型:实验室充分利用先进设备、技术,对外开展培训、科学实验、检测、分析等技术服务。

三、实验室开放工作领导小组

组长:王再兴

成员:彭福田 徐坤 张安涛 张继祥 沈向 史庆华 王超

四、管理措施

1.使用实验室应提前一天与实验中心联系,以便落实好各项准备工作。

2.教师指导记工作量,院统一发工作补助。

3.对开放型实验获奖项目的教师和学生均实行奖励。

 

园艺科学与工程学院

2016.4.30.